离退休职工福利、生日蛋糕券管理发放办法(试行)
根据鲁老干【2017】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校党委常委会研究意见,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来源
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学校设立专项资金。
二、发放范围
学校所有离退休职工。
三、发放办法
以离退休工作处(驻泰)、青岛校区退休工作办公室、济南校区离退休工作办公室为单位按照离退休工作处确定的标准采购福利品,分别在老人节(九月初九)、春节前以职工生活必需品形式发放给离退休职工。
不在青岛、泰安、济南三地居住地离退休职工,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在限额内由本人自行购买(生活必需品),由离退休工作处汇总人员、发票并做出说明后统一报账。跨校区居住地离退休职工,可以随现居住校区领取,不得自行购买。
四、采购办法
由离退休工作处统一安排,离退休工作处(驻泰)、青岛校区退休工作办公室、济南校区离退休工作办公室在有关方面监督下分别组织采购。采购可采用招标、议标或询价的方式。招标和询价由各采购单位牵头,相关人员组成专门采购小组,在有关方面监督下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组织招标或询价。
五、监督管理
学校成立离退休职工福利监督委员会,负责审定、监督离退休职工福利采购、发放等相关事宜。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王少鹏
副主任:张光福 韦安永
委 员:周如东 孙鹤汀 吴高波 于明静 吕淑芳 吕福军 狄卫东 毕 勇 刘忠宽 张树青 刘银轩 史国华 陈贵田 王清心 赵锡军 张来亮。
六、其它规定
离退休职工自离退休之日起享受离退休职工福利,生日蛋糕券无论在职还是离退休,一年只享受一次。
离退休职工福利、蛋糕券是一项涉及广大离退休职工切身利益的复杂工作,要本着优质、节约、实用。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把好事办好,让广大离退休职工满意。
山东科技大学离退休工作处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