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党员参加组织生活考勤制度
建立党员组织生活考勤制度,为加强党员的组织纪律性,督促党员认真履行党员应有的义务,是提高党员素质,做一名称职的共产党员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保证我处各党支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不断增强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结合我处实际,制定以下考勤制度。
一、组织生活要求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坚持两周一次组织生活会;每半年一次民主生活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支部大会;每周一次政治学习。
2、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因公事外出或因故不能过组织生活的事先必须向党支部请假获准。
3、党员在参加组织生活时应有端正而认真的态度,认真学习,积极发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注意听取别人的汇报,敢于暴露自己的思想,接受同志的帮助。
二、考勤方式
1、支部的组织生活,由组织委员负责考勤,并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中如实填写。
2、考勤项目如下:时间,应到人员,实到人员,缺席原因。
三、考勤结果的处理和意见
1、如果党员无故缺席,又无正当理由,支部书记应当在大会上予以批评指正,党员本人也应当作出检查。无故缺席三次以上(含三次),视其情由及认错态度及改正决心,给予一定的党内教育及党内通报批评。
2、对于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工作成绩突出的党员给予表扬。
3、党支部的生活考勤情况作为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评议内容之一。
离退休工作处党委
2017年6月6日